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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简介
自2001年开始,由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统一组织进行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称考试),自此职称考试上升为国家级考试。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涉及医、药、护、技108个专业,包括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三个级别。为方便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应资格,2003年卫生部开始实行考试成绩两年滚动管理的办法(即:第一年部分科目合格的成绩,第二年继续有效,考生可以只报考未合格科目),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在工作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取得资格终身有效,成为评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的首要条件。
2003年卫生部改革以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护士上岗证考试)、护士资格考试分两次进行的方式,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和护士资格考试并轨,护士只需参加一次考试,合格即可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和护士资格证书。
昆明市卫生人才中心在昆明市卫生局、和云南考区资格考试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负责云南考区昆明考点的考务组织管理工作,已圆满完成了各年的考试考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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