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8-30  点击:7874  属于:高级职称评审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经开区、阳宗海风景区社会事业局,磨憨—磨丁合作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各直属单位,各民营医疗机构,各相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标准分数线的通知》,结合《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2024年度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一)个人申报及用人单位审核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27日。

(二)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30日。

二、 注意事项

(一)民营医疗机构申报要求

       各级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推荐。民营医疗机构在系统申报时,需选择属地卫生健康局为主管部门,审核流程为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属地卫生健康局—属地人力资源保障局。如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审核民营医疗机构申报人员材料时有疑问,可咨询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刘老师、李老师,电话:0871—63523071)。

(二)系统申报要求

1. 本次申报为匿名申报,请申报人员注意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上传的业绩成果代表作中不要出现个人姓名。

2. 本次申报卫生类特殊表中有“历次申报职称情况”“是否新冠一线”“实践能力考试成绩”三个栏目,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

3. 申报人年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申报人工作量及相关业绩成果材料等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0日。

三、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请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委直属各单位及相关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资格推荐审核情况报告(含推荐方式、推荐申报人员廉洁自律和医德医风考核情况、公示时间、公示方式、公示结果等内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2024年度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工作量统计表》和《2024年度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全程审核纪实》电子版通过公文交换系统发送至市卫生健康委人事处端口,纸质版报送至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423室)。

四、 咨询电话

       申报系统操作技术支持电话:0871—68329773

       政策咨询电话:各用人单位职称人事负责部门

       监督电话: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63966158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3160874

 附件1.2024年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附件2.昆明市职称评审申报指南(2024版)

 附件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附件4.2024年度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人员工作量统计表

 附件5.2024年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全程审核纪实(单位使用)

 附件6.云南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云人社发〔2023〕30)

附件7.参考模板:

 1.2024年度申报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个人提交备案材料目录

 2.昆明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

 3.培养本专业技术骨干情况

 4.到基层服务累计满一年情况

 5.历次申报职称情况表

 6.新冠肺炎期间一线证明材料

 7.工作量登记表

 8.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9.委托评审函

 10.《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流动的九条措施》适用范围

 11.申报2024年昆明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人员DRG数据(评委会提取,个人不用提供)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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