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昆明市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3-31  点击:12723  属于:最新动态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开发(度假)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单位,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健康领域的科技创新水平,推动我市医疗卫生科研领域高质量发展,定于近期开展 2025年度昆明市卫生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全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在临床医疗、护理、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公共卫生管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开展的新技术和新方法研究;对我市医学重点学科发展、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有促进作用,对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及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有激励作用的科研课题。项目负责人需为具备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单位在职人员。

二、 申报时间

2025年 3月 24 日至 4月 30 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 申报方式

2025年度昆明市卫生科研课题采取“个人网上申报—单位初审—上级主管部门复审—市卫生健康委评审”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个人网上申报(2025年 4月 30 日 17:00前)

申 报人登录 昆 明 市卫 生科技项 目 管理 系 统https://kmwskj.yiboshi.com进行注册(注册的 申报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完善个人资料后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项目审核(2025年 5 月 13 日 17:00前)

申报人所属单位对申报课题的真实性、规范性、创新性、实操性等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所辖医疗卫生机构提交主管部门复审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民营医疗机构提交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复审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上报市卫生健康委进行审核。

(三)项目评审及公布

市卫生健康委对上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核,并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审的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获得立项的科研课题名单进行公示。

四、 资助方式

(一)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各单位按照每个获准立项的科研课题项目不低于2万元的标准配套资金。

(二)民营医疗机构:经费自筹。

五、 相关要求

(一)请市民营医院服务中心负责通知市级审批的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

(二)项目申报人必须为实际主持该课题研究的科研人员,作为课题参与者可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各项目组成员控制在 5人以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曾获批市卫生健康委科研课题立项但尚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

(三)已入选且在培养期内的“十百千”工程人员和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的依托项目可参与此次申报,项目统一纳入昆明市卫生科技项目平台进行管理,但仅予以项目立项不再另行配套补助资金。系统填报时注意将项目类别选填为对应的“十百千”工程或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

(四)其余非“十百千”工程和医学研究机构(医学技术中心)的项目在系统填报时将项目类别选填为“局级卫生科研课题”。

(五)课题研究期限不超过2年(2025年 XX月—2027年XX月),市卫生健康委按计划对课题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考评和结题验收。

(六)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及复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应立即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根据相关科研诚信制度条例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及电话:李雯璇 6312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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